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17e81cbf-5b0b-43d3-9bdc-acdcecc1a55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10-25
- 发布日期:2024-11-12
- 文 号:攀卫办〔2024〕64号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攀卫办〔2024〕64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县(区)委统战部、发展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市疾控中心: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全国所有流行县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防治目标,全面推进我市重点寄生虫病的控制与消除进程,减少寄生虫病危害,根据《四川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结合实际,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攀枝花市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水利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攀枝花市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全国所有流行县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防治目标,按照《四川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要求,持续巩固我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成效,全面推进重点寄生虫病的控制与消除进程,减少寄生虫病危害,保障群众健康,结合攀枝花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目标。
到2030年,我市继续巩固全市消除疟疾成果,进一步降低人群土源性线虫病感染率,推进土源性线虫病传播控制和阻断进程,控制食源性寄生虫病流行和暴发。
(二)具体目标。
疟疾:无输入继发二代疟疾病例。疟疾诊治、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持续提升巩固。
土源性线虫病:以2016—2024年监测结果为基线,到2025年和2030年,我市5个县(区)土源性线虫感染率分别下降10%和30%以上。
食源性寄生虫病:到2025年和2030年,肝吸虫感染率继续维持较低流行水平。控制带绦虫病、囊尾蚴病、肺吸虫病流行,防止广州管圆线虫病、旋毛虫病等食源性寄生虫病暴发。
二、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防治疟疾输入再传播。采取“及时发现,精准阻传”防止再传播策略,加强诊治、监测和响应能力建设,以输入性传染源的监测和精准处置为核心,防止输入再传播,持续巩固消除成果。
1.提高疾控机构疟疾防控能力。各级疾控机构提升疟原虫血涂片显微镜检测、免疫学快速检测能力,市疾控机构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诊断网络建设,完善诊断质控网络,保障疟疾诊断质量,2024—2027年,我市建设完成省级疟疾诊断网络实验室。加强疟疾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防治队伍技能水平,提高疫情应急响应能力。
2.提高医疗机构疟疾诊治能力。各级医疗机构加大技术储备,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重点乡镇卫生院具备疟原虫血涂片显微镜检测、免疫学快速检测能力。加强市、县两级重症疟疾救治医疗机构建设,市级重症疟疾救治定点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承担重症疟疾治疗任务,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市级疟疾治疗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和十九冶医院要进一步提升重症救治水平。
3.加强监测、再传播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加强对疟疾流行地区入境人员、边境地区返乡人员的监测和高风险人群筛查,及早发现输入性传染源,评估疟疾再传播风险,规范病例管理和疫点处置。开展按蚊种群监测和密度监测,根据媒介按蚊分布、输入传染源种类及传播条件等因素,定期调整风险区分层。持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疫情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提高重点人群防范能力和意识。加强部门(单位)协作,针对往返非洲、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区务工、经商、旅游等重点人群联合开展科普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效果,普及疟疾防治知识,引导做好个人防护,提高及时就诊、配合治疗和主动参与防止再传播的意识。
(二)控制土源性线虫病和食源性寄生虫病流行。采取“以健康科普为先导、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依托监测体系,实施健康科普、人畜化疗、改水改厕和食品安全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1.加强传染源控制。通过监测、干预点主动检测、医院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健康体检等不同途径开展感染者查治。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开展患者查治,提高检测、诊治能力。对存在钩虫病、蛔虫病和鞭虫病等土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地区,对重点人群或全人群开展药物驱虫,降低人群土食源性寄生虫感染率。
2.完善监测体系。开展人群感染及动物宿主、传播媒介等流行因素监测,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我市土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体系。按照国家安排定期开展全国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提升土源性线虫等常见寄生虫诊断检测能力。
3.开展健康科普。广泛宣传防病知识。引导公众在生产生活中加强个人防护,养成不生食鱼肉、猪肉、牛肉和螺肉等饮食习惯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钩虫、肝吸虫、肺吸虫、带绦虫等土食源性寄生虫感染。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加强对学生和儿童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教育。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寄生虫病防治作为实施健康四川战略和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结合乡村振兴工程、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降低重点寄生虫病传播风险。
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制定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目标、防控策略、防治措施和技术方案,指导完善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及信息网络,定期组织开展疫情控制达标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和通报防治信息,加强对基层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加强基层疾控及综合医院等机构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病人救治能力。
市林业局要做好定居点周围包虫病野生动物宿主监测,落实草原鼠害防控工作。在野生动物源型黑热病流行区,协助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传染源调查和监测。
市水利局要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研究制定家畜包虫病防治政策和措施,为犬主落实家犬驱虫、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家畜免疫等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研究鱼类感染防治政策和措施,督促指导养殖场(户)保障淡水鱼和猪、牛等家畜养殖环境安全,组织开展动物宿主包虫病防控。
市民族宗教委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民族地区开展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政策、防治知识的宣讲,传播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
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相关规划。
市教育和体育局要结合相关课程、教学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对流行区学生开展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协助疾控部门进入学校开展有关防治工作。
市科技局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科研项目按有关程序推动列入国家有关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加大重点寄生虫病科研项目支持力度。
市公安局要按有关规定做好犬只规范管理,流浪犬、染疫犬依法处置工作。
市医保局要落实相关医疗保障政策,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医疗费用减免等政策措施,合力降低寄生虫病患者就医费用。
市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经费,加强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抗疟药等寄生虫病防治药物质量安全的监管,贯彻实施相关药品审评审批和紧缺药品的紧急使用政策。
攀枝花海关、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加强出入境人群疟疾等寄生虫病健康科普、风险防范,加大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协调解决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急需、国内紧缺的进口药品的通关入境。
(二)能力建设。加强寄生虫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保持稳定防治专业队伍,持续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防治队伍技能水平。提高各级临床医疗机构对重点寄生虫病的发现、诊断和治疗能力。加强寄生虫病诊断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对已消除的寄生虫病,应保留必要的防治人员、药物和技术储备。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疾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提高寄生虫病防治数据集成、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制订实施计划或方案,开展重点任务和工作成效评估。疾控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25年底、2027年底和2030年底分别组织开展防控效果评估。
附件:1.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主要工作指标清单
2.土源性线虫病传播控制与阻断目标推进表
3.土源性线虫病与食源性寄生虫病防治主要工作指标清单
相关链接:文字解读 | 《攀枝花市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