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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和质效,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深入发展。

  (一)主动公开。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进一步修订完善《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76条,其中,通过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开3753条,“健康攀枝花”官微推送1863条,“攀枝花卫生健康”微博推送信息460条。2022年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2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五公开”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落实政务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工作任务的调整变化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修订完善《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政策或业务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重要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将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卫生健康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实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卫生健康委一方面多渠道收集分析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关注点,深刻理解信息需求,增设专栏,加强分类、精准推送;另一方面加强解读丰富,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通过图文图表、动漫、视频等解读画面,让社会公众更易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