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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心理健康体检全面纳入健康体检范畴的建议》(第114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工作,牵头成立了由川滇毗邻地区23家医疗机构组成的“攀西及滇西北地区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建成“攀西区域心理卫生信息平台”。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持续开展妇女、青少年、单位职工、老年人等人群心理健康筛查与促进工作,开通了两条心理援助热线,组建了一支心理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攀枝花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心身健康。

  一、关于“积极制定或修订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建议

  按照原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国家规定的专项体检(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等)、专项疾病筛查和普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健康体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农民提供的健康体检,均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市级无修订权限。其余健康体检目前采用“1+X”的框架体系,“1”为健康体检自测问卷、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体检报告首页等5个基本体检项目,“X”为受检者自主选择的专项体检项目。因此,不能将心理健康体检强制纳入基本健康体检项目,但受检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心理健康体检。 [锚点]

  二、关于“将心理健康体检全面纳入健康体检项目”的建议

  按照原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我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已将心理健康体检全面纳入健康体检项目,个人可根据《目录》,选择心理健康体检项目。2019年,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十八条措施》,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了全市干部人才体检自选项目,相关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部门协同,不断提升心理健康体检工作质量,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