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心理健康纳入孕产妇常规检查项目的建议》(第1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孕产妇保健工作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孕产妇保健工作,为全市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卡,严格按照孕早、中、晚期国家所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系统检查,对照全省高危妊娠评分标准对孕产妇进行筛查,及时发现高危情况,建立高危孕产妇专案,落实专人管理。对生产后的孕产妇进行免费产后访视,及时发现母婴异常情况,全面确保母婴安全。2019年我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2%,产后访视率达到97.59%。
二、精准发力,注重孕产妇心理健康
我市将提示有精神神经系统疾病的孕产妇均列入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在产后访视中发现孕产妇心理异常者,均建议转诊专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与我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三医院建立了双向转诊机制,共同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工作。
三、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孕产妇心理健康工作
(一)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对妇幼机构及基层机构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使妇幼保健人员能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孕产妇心理异常,引导孕产妇到专业机构就诊。
(二)积极针对孕产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机构在生育全程(备孕、孕期、产时、产后)为所有孕产妇、其伴侣及其主要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
(三)重点关注有心理健康高危因素孕产妇。对于具有不孕症病史、不良孕产史、睡眠差、严重分娩疼痛、妊娠并发症、胎婴儿畸形、胎婴儿疾病等心理健康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妇幼保健人员重点给予必要的心理社会支持和咨询指导,心理障碍严重的孕产妇及时转诊至市三医院。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