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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9-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议》(第 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用地支持方面”的建议

  (一)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三治”融合筑基、社区经济发展、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等9项重点工程,推进全市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建设,2025年覆盖率达到100%;改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载体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完善社区养老育幼、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2021年来,争取省级资金720万元,改扩建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8个,面积9000余平方米。

  (二)优先供应托育服务设施用地。近3年来,市本级无托育行业项目建设用地出让。下一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托育业发展的通知》,对符合供地条件的托育服务设施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供应,应保尽保,为托育服务业提供用地保障。

  二、关于落实“财税支持方面”的建议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托育税费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等规定,市税务局将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国家对托育服务在增值税、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给予的税费优惠政策,针对纳税人个性化政策需求,精准推送、提醒和辅导,帮助更多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组织研究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及财政补贴。为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托育机构在建设、运营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根据我市每年出生人口数量及可提供托位情况进行了测算,经测算,预计每年补贴费用将在1000万元以上,鉴于目前市、县(区)财政紧困的现状,暂时无法对普惠托育服务给予财政补贴,待财政状况好转,将积极研究出台有关补助政策。

  三、关于落实"金融支持方面"的建议

  (一)支持金融机构多渠道为托育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协调银行、保险、基金等参与普惠育儿专项行动,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向托育机构提供贷款,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开发面向托育机构的责任保险和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帮助托育机构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养老托育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二)积极拓展托育保险业务。攀枝花银保监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攀枝花市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攀银保监发〔2022〕4 号),明确提出“拓展托育和学前教育相关保险业务”。目前,面向托育机构的责任保险品种主要是锦泰财险“婴幼儿照护机构责任保险”、中华联合财险“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平安财险“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太保财险“校园保”,保险机构累计提供风险保障0.3亿元;面向幼儿意外伤害的保险品种主要是人保财险“托幼安心”、太保财险“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太保寿险“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机构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58.9亿元。下一步,我市金融保险监管部门将积极汇集信贷、增信、保险等多方力量,通过覆盖面广、灵活多样的金融举措,切实帮助托育服务业降低成本,纾困解难;指导保险机构向上争取开发更多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满足托育市场需求,为托育行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保障。

  四、关于落实“租赁优惠方面”的建议

  由市国资委针对全市监管范围内租用国有资产性质场地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调查,目前,尚无租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场地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情况。若以后出现租用国有资产性质场地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积极落实有关租赁优惠政策,减轻托育机构办托压力,助力托育机构发展壮大。

  五、关于“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的建议

  (一)大力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将普惠托惠项目建设纳入民生实事作为对县(区)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目前已为托幼(育)机构争取到各级项目建设资金424万元,建设普惠托位424个,其中已建124个、在建300个。

  (二)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托。在建设运营、卫生评价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给予社会办托技术指导,全市共引进社会资本举办托育机构5家,可提供托位近300个,具备托育服务、人才培训、早教等功能,带动了辖区托幼机构服务质效整体提升。

  六、关于“鼓励企业、园区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提供福利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

  鼓励和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提供托育服务,因目前我市地方国有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大多属于微型、小型企业,少数中型企业,不具备开办托育机构条件,为此我们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幼儿(3~6岁)托育服务,为职工提供短期福利性照护服务,目前已有部分国有企业准备开展此项服务。

  七、关于落实“人才支持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教育。积极引导大中专科院校及职业技能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市经贸旅游学校开设有幼儿保育专业,是我市唯一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幼儿保育员资格证考点,建有“幼儿园多功能实训室”“电子钢琴房”“幼儿舞蹈房”等多个实训室,主要开设有《幼儿发展心理学》《教育学》《幼儿文学》等课程;攀枝花学院康养学院开设了护理、助产两个与婴幼儿服务相关的专业,均设置《儿科护理学》方面课程,内容包含儿童预防保健措施及儿科常见病的发展规律和诊断防治方案,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的基本知识和护理操作技能等。同时,该院还多次开展母婴护理、小儿推拿、婴幼儿抚触等专项技能培训,培养托育服务专业人才。

  (二)开展卫生保健等健康指导培训。为加强我市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自2020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县(区)妇幼保健等基层机构,陆续开展了全市托幼(育)机构婴幼儿生长发育和早期教育、计划免疫及预防接种、意外伤害预防、喂养指导及膳食管理、卫生急救、儿童健康检查及体格锻炼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学员300余人次。

  (三)开展托育服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目前,我市共有职业技能培训备案机构48家,可开展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技能培训17家;将包含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行业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从1200元—5400元不等。2019—2022年,全市共开展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培训约1700人次,发放培训补贴261.83万元。为有效提升培训实效,培训机构还为培训合格的学员推荐就业渠道,鼓励学员外出务工。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审核: 李晓军   责任编辑: 杨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