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18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餐饮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6-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餐饮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攀卫办〔2018〕60号
各成员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餐饮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度任务指标全面达标。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攀枝花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餐饮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2018-2020年顺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要点》(攀委办[2018]9号)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文明城市创建与理想信念、“中国梦”等系列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五大文明工程建设,明确各责任部门监管职责,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顺利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标准要求,本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开展全市餐饮行业及“五小”(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行业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一)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及“五小”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各主管部门须认真梳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整改督查,使各类餐饮及“五小”场所卫生设施、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相关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全面达标。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在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相关责任部门通力配合,共同实施全市餐饮及“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形成部门相互协作、经营单位积极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市区联动,属地管理。在实施全市餐饮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机制,市级部门加强督查指导,区级部门负责管辖单位的具体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三)专项整治,各司其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城市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业、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相关部门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四、职责分工
餐饮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的监管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主体责任”,当好“主攻手”,并通力合作、联合执法、整体推动。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市文明城市创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责任部门逐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具体负责“五小”行业中的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的卫生监督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即餐饮行业专项治理,督促从业户严格执行门前五包,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消毒设施落实,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三)市工商局。负责“五小”行业的证照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应予取缔的“五小”场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规范餐饮及“五小”行业店面形象,强化门前“五包”,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五)市文广新局。负责歌舞厅、网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歌舞厅、影剧院控烟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具体负责“五小”中的小网吧综合整治工作。
(六)市商务粮食局。负责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的行业管理,规范“五小”中的相关服务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七)市公安局。负责小旅店行业经营的规范化管理,负责网吧控烟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为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对监督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拒绝监督、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八)各区政府。负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辖区各职能部门开展餐饮及“五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五、重点任务
(一)开展五大文明工程建设
一是实施信仰信念工程。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系列教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筑牢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实施文明素质工程。扎实开展我为攀枝花文明代言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做文明市民、建幸福家园、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和“光盘”行动;扎实开展榜样力量示范引领行动,开展学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活动,弘扬新风正气,传递正能量;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扎实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引领餐饮及“五小”行业积极参与文明细胞创建。
三是实施基础设施工程。要求餐饮及“五小”行业积极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卫生设施改建和完善,使各项卫生设施符合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要求。
四是实施环境优化工程。要求餐饮及“五小”行业积极参与文明细胞的绿化美化建设,建设绿化美化、环境整洁的消费环境;倡导窗口行业的规范化文明服务,治理不规范着装、不挂牌上岗、不文明用语、不礼貌待人、不规范服务、不公示投诉电话等现象。在餐饮及“五小”行业营造创优质服务氛围。
五是实施广泛宣传工程。要求各类场所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密集化文明宣传,使行业服务质量、店容店貌、卫生管理等各方面都体现出文明氛围。
(二)切实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
餐饮及“五小”行业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卫生制度:
一是落实卫生清洁制度,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
二是根据各场所的不同要求,设置规范的布草间、消毒间,配备电子消毒柜,机械送排风设施或集中空调、分体空调等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三是各场所的卫生信息公示栏设置在场所入口的醒目位置,将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在公示栏内公示,营业执照在醒目位置公示。
四是提供给顾客使用的餐具、卧具、面盆、浴缸、恭桶、毛巾、浴巾、理发美容工具、茶杯、饮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必须经清洁消毒,从业人员消毒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五是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上岗,着工作服、个人卫生良好,不带病上岗。
六是依据相关法规做好场所控烟工作,有控烟劝导员,不摆放烟灰缸等吸烟器具,吸烟区(室)的设置符合卫生要求。
七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底前)
制定文明城市创建餐饮及“五小”行业整治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培训,对经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卫生要求培训。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8年4 -5月)
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责任单位和各区对管辖的餐饮及“五小”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核查整改情况,力促达到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以良好的状态接受省级暗访。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6-8月)
针对省级暗访反馈情况,依据法规规范和测评标准,进一步监督检查、梳理问题,各责任单位和各区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做到反复检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促进全面达到文明城市测评标准。
(四)强化巩固阶段(2018年9-10月)
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不定期巡查监督,防治经营单位思想松懈、成效滑坡,经过反复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使经营单位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模式。
(五)冲刺迎检阶段(2018年11-12月)
集中解决遗留问题,全面整改,进一步强化弱项整治,高质量完成资料准备、上报,做好受检单位现场迎检准备,全面达到创建标准要求。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餐饮及“五小”行业专项治理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食药、卫生、公安、文化、城管、工商、商粮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各区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应按照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总体目标,提高认识、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各区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应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辖区政府、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做到责任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有管理入口、整治效果有责任出口。确保创建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建立赏罚分明、积极有益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餐饮及“五小”行业治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单位的问题,要以大局为重、分清主次、积极沟通、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达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攀枝花市文明城市创建“五小”行业划分标准
附件
攀枝花市文明城市创建“五小”行业划分标准
1.小美容美发店:少于10座(床);
2.小旅店:少于50个床位;
3.小歌舞厅: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小于200平米;
4.小浴室(含足浴):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小于20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