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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 概况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承担全市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人才项目实施、继续医学教育、人才专业评价、行业资格考试等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卫生统计等工作;开展医学情报分析、研究,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市医学会、市药学会等提供医疗技术评审服务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建设。一是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质量。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数据源头质控能力,建立覆盖业务全链条的数据采集、传输和汇聚体系,畅通数据汇聚渠道,强化数据全流程质控和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二是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中心,推动整合各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业务管理系统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系统等,为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提供数据支撑。

  (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融合发展。一是加大电子健康卡(码)应用。推广电子健康卡(码)的应用,实现全市范围跨机构、跨区域和跨卫生业务的健康信息、就诊信息共享以及川渝电子健康卡(码)的“一卡(码)通”。二是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推动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医疗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相融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远程医疗体系建设,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三)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应用。一是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行业监管。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评估监测、居民健康状况等重要数据精准统计和预测评价以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二是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健康医疗专业数据库,创新数据供给方式,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三是强化基层信息化便民服务。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开展健康教育,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拓展电子健康卡服务功能。

  (四)做好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全国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组织等工作;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深入开展科技情报分析和科技项目查新咨询,积极开展科技评价工作;夯实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2万元。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03.3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预算增加,二是增加21.3万元项目资金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03.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0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4万元,占92.98%;项目支出21.3万元,占7.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3.3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预算增加,二是增加21.3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预算增加,二是增加21.3万元项目资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3万元,占16.95%;卫生健康支出233.79万元,占77.07%;住房保障支出18.12万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7.2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16.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3.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4.79万元、津贴补贴6.47万元、绩效工资89.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8万元,其中:办公费1.99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99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差旅费7.9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3.02万元、福利费2.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用于保障中心职工人员经费、中心日常运转及退休职工经费,确保完成卫生统计工作的开展,医疗事故鉴定,职业病鉴定,科研查新的中文数据库租用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86万元,主要 包括:基本工资54.79万元、津贴补贴6.47万元、绩效工资89.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万元、住房公积金18.12万元、退休费0.18万元、生活补助23.61万元、医疗费补助0.72万元。

  公用经费2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9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99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差旅费7.9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3.02万元、福利费2.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9.62%。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进行公务接待费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出行、医疗机构信息化工作调研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1.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1.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

  表6-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