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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 年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全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授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以及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监管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的实施;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及实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攀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干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市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市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人员情况。

  2019 年末,市卫生健康委在职职工 60 人,其中行政人员 43人,编内聘用及工勤人员 7 人,参公事业人员 10 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原值共计 905.47 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67.38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538.09 万元;无形资产原值共计 133.67 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92.21 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为 41.46 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19 年初基本支出预算 1302.8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52.75 万元(包括工资薪金、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0.1 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 100%。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 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42.2 万元,其中:业务运行费 18 万元;考试考务费 17 万元;会理麻风病人治疗费 3 万元,干部保健经费 4.2 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 100%。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 年,无追加预算项目资金。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 安排专项资金 267.62 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

  万元,儿童福利 0.86 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2 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35 万元,其他中医药 9.1 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26.42 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27.2 万元,土地开发支出 31.04万元。2018 年结转资金 264.04 万元。2019 年共计支出项目资金397.46 万元(其中本年资金支出 173.2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 224.26 万元),19 年结转结余资金 134.20 万元(其中本年结余 94.42,上年结转结余39.78 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19 年其他收入 0.21 万元为利息收入,全部结转使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省委对攀枝花提出的“3+2”新定位新要求及市委加快“一枢纽五高地”和“两城”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一二三五”和市卫生健康委“12316”工作思路,推动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发展“康养+医疗”产业、建设健康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高效完成,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年度基本支出执行完毕,执行率 100%,达到绩效考核产出指标。

  (2)本年度完成各项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业务运行,达到绩效考核效益及时效指标。

  (3)本年度根据工作部署,按月及时支付各项基本支出,职工满意度 100%,达到绩效考核满意度指标。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年度完成会理麻风病人治疗、国卫复审、艾滋病防治、干部保健等项目资金执行,执行率 100%,达到绩效考核产出指标。

  (2)本年度我单位积极打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全面开展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 15 个专项动,建设健康乡镇、健康社区、健康企业等 346 个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健康步道 3 条;在全市范围开展健步走、戒烟、减重等专项活动,新增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1070 名,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19.61%,较上年提升 2.03 个百分点。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卫生村覆盖率分别达 94.74%、83.95%,省级卫生单位达到 336 个,位于全省前列。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春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实施“四害”集中消杀,预防控制效果坚持市级考核评估,全市城镇鼠类、蚊虫、蝇类、蜚蠊密度均达到病媒生物密度国家标准 C 级水平,11 个街道达到 B 级水平。举全市之力攻坚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暗访检查,城市整体卫生面貌改观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为我市进一步建设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奠定了良好基础。重大疾病防控有力,全市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523.99/10 万,低于全省平均发病水平,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成功率达 94.28%,艾滋病防控知晓率>88%,进一步遏制了艾滋病的流行。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得到进一步增长,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圆满完成绩效考核效益指标及时效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 90%,达到满意度指标。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年度我单位圆满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及其他计划生育事务等专项资金执行,除部分经费因工作持续开展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外,其他上级专项资金产出指标均符合绩效考核产出目标。

  (2)我单位按照各项目实施要求,及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督查,上级专项资金效益指标及时效指标均达到绩效考核标准。持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项行动”,全年累计投入 1133.51 万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配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36 台件。组织 43 个乡镇卫生院和 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参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的 16 家单位全部通过省级复核。2019 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疗量较上年分别提高 6.01%、7.16%、21.28%和 11.28%。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人均 55 元提高到 69 元,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管理率达 93%、动态管理 72.58%。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 81.2%、72.23%。妇幼健康服务持续加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7.96/10 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3.59‰以内,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 6.11‰以内。起草《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举办我市首届免疫规划技能大赛,继续保持疫苗高接种率,全市疫苗报告接种率达 99.70%。全市结核病报告发病率38.84/10 万,成功治疗率达 95.27%。地方病防治纵深推进,监测碘缺乏病 1717 人,妥善处置 2 例麻风病例、5 例疟疾病例。科学开展卫生监测,收集食源性疾病病例 1968 例,病原学检测 479 例,未发现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启动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完成项目监测 2160 项次。编制《攀枝花市医疗卫生应急手册》,指导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常态化开展应急培训,全市卫生应急队伍培训率达100%。规范化开展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灾难救援等卫生应急演练 30 余次。建立攀枝花市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覆盖全市 19 个应急物资储备点。强化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 24 小时应急值守,有力地保障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积极响应。

  (3)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大于 90%,达成满意度指标。

  四、自评结论

  2019 年,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紧紧围绕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推进各项工作,适时监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落实项目资金后续绩效评价,确保了预算严格执行、项目顺利实施。一年里,我市先后成为全国首批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市、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市,顺利通过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成效得到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深化医改工作在全省医改目标考核中位居第三名,各项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