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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转移支付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7-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移支付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省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指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

  二、分配原则和方法

  专项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和管理。

  专项资金根据规划、需求调查、专项工作任务等情况,主要按因素法进行分配。

  三、职能职责

  规划财务科是专项资金管理牵头科室,负责组织、综合协调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及正确核算工作。

  业务科室负责提出专项资金的分配意见,根据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制定我市项目管理方案,督促方案实施,监督资金与工作方案配套使用。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业务科室按年度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提交规划财务科。业务科室要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四、工作流程

  规划财务科收到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分配文件后,提出初步办理意见,提请分管财务领导审定,并按程序呈送委领导阅、转业务科室办理。

  业务科室根据专项资金文件要求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提请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规划财务科审核并转报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再次分配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经费分配方案须提请委办公会审议。涉及多个业务科室专项资金由规划财务科汇总。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须在收到资金分配文件30日内下达到项目单位。

  五、督查

  规划财务科、业务科室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专项资金的监查。规划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资金绩效情况追踪问效。业务科室负责专项工作方案实施、资金使用范围界定、工作绩效情况追踪问效。

  附件:省级以上转移支付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