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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20181028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183号)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4 73 号),主要承担19项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市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据授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四川省药品增补目录,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攀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两家未独立核算的单位)共有编制62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后勤事业编制8名。

2017年末,在职职工55人,包括行政人员48人,编内聘用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7人。较上年增加在职人员4人,包含新增8人,调离1人,退休3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含年内退休3人,去逝2人。

(三)资产状况

2017年末资产总额2321.9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32.48万元,占总资产的27.24%;财政应返还额度352.82万元,占总资产的15.19%、固定资产1115.85万元,占总资产的48.06%、无形资产220.83万元,占总资产的9.5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151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0.28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2017年下达年初预算1077.07万元,年内追加预算人员经费、上级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及健康城市建设等市级项目资金455.92万元,追减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经费16.5万元。

其他收入全部为银行利息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158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86万元,占总支出的99.99%,其他支出0.0006万元。

支出中基本支出1222.54万元,占总收入的77.08%;项目支出363.47万元,占总支出的22.9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9万元,占总支出的1.9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36万元,占总支出的14.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2.56万元,占总支出的79.61%;住房保障支出70.71万元,占总支出的4.46%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897元,控制在年初预算的50,000内,较上年123,724.14元减少84,827.14元,降低68.56%;公务接待费8,281元,均为国内接待费,控制在年初预算33,000.00元内,较上年9,245元减少964元,降低10.42%;去年和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费。会议费4.9万元,较去年21.8万元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行政运行经费。培训费37.18万元,与去年的26万元增加11.18万元,因组织开展高级医学人才培养项目。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委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攀财预〔201629号)、《攀枝花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攀财预〔201735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473号)、《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攀编发〔201632号)、《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等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我委的工作要求,结合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重点,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在认真核实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科学、规范编制部门预算。

机关预算按照《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编制,基本支出由财务科根据定额标准和相关科室提供的人员、工资、车辆等信息编制。 会议费支出由委办公室根据《攀枝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向政府报送召开一、二类会议的申请,根据政府批复编制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由各科室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编制项目建议方案,并提供项目政策依据,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送规划财科初审汇总。规财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建议方案,报委办公会审议,按照办公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2017年预算按在职人员总数5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6人,遗属3名。汽车1辆,办公电话30部进行编制,预算收入2487.82万元;预算支出2487.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7.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8.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29万元、项目支出1478.46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7年以内控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收支流程,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对预算资金严格控制,规范使用,强化执行,年初下达预算执行率100%。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接受各项财务检查中未发现重大管理漏洞和问题,并通过检查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17年决算报表按照财政局要求,依据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6.49万元,与财政核对一致。支出1586.01万元,与账簿一致。固定资产1115.85万元,与资产报表一致,决算数据通过审核,真实、可靠。

(四)支出绩效情况。

部门支出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工作的开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牢牢抓住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主线,打造医疗卫生高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卫生计生扶贫攻坚、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助推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中,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支出标准合理编制预算方案,预算数据按要求及时报送。基本支出按时间进度支付,达到执行进度,年终无结余。当年财政结转资金占当年拨款资金的10.68%。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审批,无超预算、无预算执行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上级下达的卫生计生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三)改进建议。

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适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作对接,做好提前准备工作,资金下达后及时开展项目工作,加快执行进度,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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