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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职能简介...........1

  (二)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7

  十二、名词解释.........................................................................7

  附件.............................................................................................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职能简介。

  承担全市卫生与健康促进、人才项目实施、继续医学教育、人才专业评价、行业资格试等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卫生统计等工作;开展医学情报分析、研究,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市医学会、市药学会等提供医疗技术评审服务工作。

  (二)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质量。

  2.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

  3.拓展互联互通成果。

  4.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5.强化基层信息化便民服务。

  6.强化统计分析应用。

  7.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

  8.提升医疗“三监管”平台数据质量。

  9.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

  10.进一步做好卫生考试保障工作。

  11.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1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3.做好综治稳定工作。

  14.提升综合管理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科室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7万元。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12.1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79万元,主要是新增职工导致人员工资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12.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1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3万元,占94.87%;项目支出16万元,占5.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2.1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3万元;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1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79万元,主要是新增职工导致人员工资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2万元,占15.93%;卫生健康支出242.54万元,占77.7%;住房保障支出19.87万元,占6.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2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个人医疗账户补充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6.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5.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9.47万元,津贴补贴7.61万元、绩效工资98.47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7万元,其中办公费6.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工会经费3.31万元、福利费2.41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个人医疗账户补充单位缴费部分支出。用于保障单位职工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转及退休职工经费,确保完成卫生信息统计、医疗事故鉴定、职业病鉴定等工作的开展,以及科研查新的中文数据库租用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47万元、津贴补贴7.61万元、绩效工资9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万元、住房公积金19.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万元、生活补助21.43万元、医疗费补助0.96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公用经费2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3.31万元、福利费2.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及财政预算编制安排,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一致。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2.36%。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进行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2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出行,以及卫生健康信息化、卫生统计、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上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上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健康促进和卫生大数据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审核: 龚一斌   责任编辑: 韩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