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9年蚊蝇孳生地情况调查实施方案》《攀枝花市2019年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爱卫办 发布时间:2019-04-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9年蚊蝇孳生地情况调查实施方案》《攀枝花市2019年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攀爱卫办〔2019〕7号
各县(区)爱卫办,市疾控中心:
为准确掌握病媒生物基础信息,科学指导防制工作,提高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质量,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结合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实际,现将由市疾控中心上报,市爱卫办审定的《攀枝花市2019年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实施案》《攀枝花市2019年蚊蝇孳生地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爱卫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协调疾控中心、街道(乡镇)等单位搞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监测结果,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攀枝花市2019年蚊蝇孳生地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2.攀枝花市2019年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实施方案
攀枝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附件1
攀枝花市2019年蚊蝇孳生地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蚊蝇孳生地调查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系统性最基础工作,同时也为有效治理孳生地的提供本底资料。因此,为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规范、统一以及调查数据的真实、可信,以全面指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特拟定此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一)掌握我市蚊蝇孳生地的总体情况及分布特点,为预测预报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累基础数据。
(二)根据辖区内蚊蝇孳生地的分布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蚊蝇孳生地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应急控制措施,以达到科学有效地控制相关传染病的目的。
(三)根据蚊蝇孳生地的变化情况,建立常规化动态监测体系,不断补充完善孳生地信息系统,为控制相关传染病服务。
二、机构职责
(一)各县(区)爱卫办
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辖区蚊蝇孳生地调查工作。
(二)市级疾控机构
负责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安排专人,按时收集、分析、上报资料及结果,并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工作。
(三)县(区)级疾控机构
负责安排专人,根据工作安排,具体指导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展调查工作,并及时对资料进行的收集、汇总、分析与上报工作。
(四)各街道(乡镇)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具体承担调查工作任务,同时将调查结果定时上报辖区内爱卫办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一)蝇类孳生地调查对象
各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重点是食品副食品加工单位、酿造业、禽畜栏舍、禽畜屠宰场、饲养场、垃圾场(点)、旱厕、农贸市场等及其它易孳生苍蝇的所有场所。
(二)蚊类孳生地调查对象
各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重点是不同水体如池塘、沟渠及小型积水等蚊幼孳生所有场所。
(三)调查方法
由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范围内蚊、蝇孳生地进行地毯式的搜索调查,使用统一的《攀枝花市城区蚊、蝇孳生地调查表》(见后)进行调查和登记,在5月31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县(区)级疾控机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6月10 日前将调查报告上报辖区爱卫办和市疾控中心。
四、保障措施
各县(区)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调查工作技术指导与调查结果分析,确保蚊蝇孳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攀枝花市2019年 县(区)蚊蝇类孳生地情况调查表
县(区)、 街办、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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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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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境 垃圾桶、箱、池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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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境垃圾堆集点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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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垃圾通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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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中转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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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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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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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粪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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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 饲养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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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 宰杀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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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积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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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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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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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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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容器(包括轮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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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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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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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注:本表为街道(镇)辖区除害基础性表格,每年5月前复核登记一次,一式三份,街镇和市、区爱卫办各一份。
附件2
攀枝花市 2019年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对重点场所和重点部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密度的变化情况调查与评估,了解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为科学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病媒生物的控制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特拟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一)掌握我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为今后的防制工作积累基础数据。
(二)评估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是否达到国家(四川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标准的要求,为我市巩固卫生创建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三)通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评估内容和方法
评估工作按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 》(GB/T2770-2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 蚊虫 蝇类 蜚蠊》(GB/T 23795-23798-2009)的要求和方法进行。评估结果将依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9版)》判定评估对象是否达标。
鼠:采用鼠迹法对室内鼠密度、外环境鼠密度的控制水平进行评估;现场检查防鼠设施,对合格防鼠设施进行判定。按照《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灭鼠、蚊、蝇、蟑螂标准》采用粉块法进行室内鼠密度(包括建筑外墙基)评估,此项仅作为防制参考,不纳入评估结果。
蚊:采用路径法、幼虫勺捕法、人诱停落法分别对小型积水蚊虫密度、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外环境蚊虫密度的控制水平进行评估。
蝇:采用成蝇目测法或粘捕法评估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及室内蝇密度控制水平;采用幼虫目测法评估室内外蝇类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现场检查防蚊蝇设施,对合格防蚊蝇设施进行判定。
蟑:采用目测法评估成若虫侵害率、卵鞘查获率、蟑迹查获率的密度控制水平。
四、评估程序
东区、西区、仁和区以建成区内街道为单位,米易县、盐边县以建成区为单位。
(一)数据采集
依据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标准的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每年对鼠、蚊、蝇、蟑螂密度数据采集4次。鼠、蟑螂每季度一次。蚊、蝇密度调查安排在4月、6月、8月、10月各一次。
(二)数据上报
街道在密度调查结束后一周内将密度调查结果上报至区疾控。
(三)数据审核
区疾控负责对街道上报的密度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结果上报至区爱卫办,区爱卫办再上报市爱卫办审核。
(四)密度水平认定
市级爱卫办依据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标准,对所辖街道鼠、蚊、蝇、蟑螂的控制水平等级进行评价,同时对街道总体的病媒生物总体密度控制水平进行评价。街道在四次密度调查的数据中四种病媒生物均为B级或B级以上,认定该街道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为B级;街道在四次密度调查的数据中四种病媒生物均为A级时,可认定该街道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为A级。
米易县、盐边县考核结果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认定。
三、评估要求
市爱卫办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布粉块、抽查数量等有关事项及评估时间以通知为准。各县区爱卫办在每次评估前按通知要求上报备查单位及预估房间数,评估后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四、保障措施
各县(区)爱卫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调查和防护设备,采取具体措施以确保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辖区居民及部门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和沟通协调,确保入户调查等评估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