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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二、项目采购金额

  约935万元

  三、招标内容

  受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代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工作。

  四、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接受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特点,承担本次采购项目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制定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发布进口论证公示和采购公告、处理采购文件答疑和澄清、组织投标人报名和开标评标、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处理询问和质疑,以及代理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截图)。

  (三)比选申请人应在攀枝花市内有办事机构及具体办公场所。

  (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五)在攀枝花具有独立的开评标场地(提供租房合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理服务费报价。

  (二)综合实力。

  (三)服务方案。

  (四)类似项目业绩。

  (五)比选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

  八、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为:2023年1月 13 日9:30  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8号306室

  联系人:黄泓玮

  联系电话:0812-3318751  1808694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