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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省级中医药先进单位及个人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67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审核,评选出省级中医药先进单位3个: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川黑金椹阳光农业有限公司;先进个人5个:东区大渡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肖艳菊、米易县卫生健康局杨利、盐边县卫生健康局陈嗣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张天鹰、四川黑金椹阳光农业有限公司刘茂祥。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访、来信、来电的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组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科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以便及时反馈调查信息。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管理科:3353379,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3332963。

           攀枝花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