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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四川出台意见!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9-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为应对和解决我省当前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压减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量。并从6个方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包括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加强铁路沿线公路水路安全治理。

  在强化交通建设安全管理方面,意见要求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灾危险性评估,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加强建设项目工地营地防灾减灾工作管理,抓好交通项目驻地安全6条措施和汛期安全防范9条措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最大限度避免因灾人员伤亡。

  意见提出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清零”“回头见效”等各项要求,建立完善隐患登记报告制、整改公示制、隐患督办制。对一时不能完成隐患整改的,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警示措施。

  同时,紧盯涉客涉危重点企业,客运场站、渡口码头、“两区三厂”(交通建设项目中的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厂、拌合厂、预制厂等临时建筑物)等重点场所;严管长大桥梁隧道及下穿隧道、长陡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3米以上和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以及隧道、深基坑、路堑高边坡、爆破、高空作业等重点环节;突出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冬季雨雪冰冻等季节性风险时段,提升隐患排查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