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档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卫生局:
现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档案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34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档案归档,并做好迎接督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档案管理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