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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米易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复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的通知》(川卫妇幼函〔2025〕92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从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成员中,随机抽取8名省级评审专家,于2025年9月22日—24日对米易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开展了现场评审。根据省级评审专家反馈的意见,对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米易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评审结果为“合格”,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11月4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电话:0812-3332151,邮箱:439992460@qq.com)反映。匿名反映或超过公示期反映的不予受理。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审核: 陈静   责任编辑: 母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