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委托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委托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攀枝花市卫生监督所)行使。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布。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审核: 谭菲 责任编辑: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