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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发放托育补贴券实施办法》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哪些人可以申领托育补贴券?

  在我市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含招收2-3岁幼儿的幼儿园)入托的0-3岁婴幼儿。

  二、哪些机构可以参与发放托育补贴券活动?

  参与托育补贴的普惠托育机构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登记设立,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或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

  2.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与当地上下班时间相匹配的延时托、“三餐两点”等托育服务;

  3.每月保育费(不含伙食费、代收费等,下同)收取:0-1岁(不含1岁)不超过4000元、1-2岁(不含2岁)不超过3000元、2-3岁(不含3岁)不超过2000元。

  三、托育补贴券发放标准是多少?

  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托育补贴券,每年发放两期,每人每期发放面值累计不超过1000元,一个年度内不超2000元。

  四、托育补贴券发放时间?

  春、秋两季公立幼儿园学期内统一发放。

  五、托育补贴券参与和申领原则是什么?

  发放托育补贴券政策按照自愿参与、自愿申领的原则实施。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发放托育补贴券实施办法》的通知

审核: 谭菲   责任编辑: 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