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 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职能简介如下:
(一)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三)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五)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项目,并开展对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六)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重点工作。
(一)落实防控措施, 有效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确保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两不误。
(二)持续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一是修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开展病案首页质量评价,建立病历质量重大问题库,强化监督考核。二是打造医疗质量管理经典案例,以点带面,促进医疗质量不断提升。三是依托“医疗三监管”平台,实现医疗行为动态监管,持续规范诊疗行为。四是积极探索血药浓度检测、基因检测新项目,全面开展处方前置审核,促进合理用药。五是持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进一步提高患者满意度。六是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完善护理质控管理体系。
(三)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整体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妇幼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认真落实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高危人群管理。大力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加大对助产机构开展产科质量控制,进一步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
(四)加强科研教学能力,提升医疗教育质量和水平。有计划的重点培养一批科研教学带头人,选派科研教学骨干人员外出参加相关的培训;加强教学管理,每季度组织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优秀带教科室、带教老师、讲课老师评比依据;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管理。
(五)加强医联体内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区域妇幼保健水平。
(六)实施生殖医学康养工程,建设区域生殖医学中心。充分利用攀西唯一“人类辅助生殖”珍稀优质资质,在已取得夫精人工授精正式运行资质基础上,申报体外授精-胚胎移植(IVF)技术资质工作,积极全面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和科研工作,努力打造攀西特色人类辅助生殖医学研究所,构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
(七)开展中医药妇幼特色服务,推动特色中医医疗康复技术临床应用和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在妇儿保健中的应用。
(八)全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做好互联网医院建设,、健康教育等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便捷医疗服务;加快智慧医院的建设,发展智慧医疗服务,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夯实智慧支撑体系。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5544.6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58.5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医院单位预算收支只上报了一般公共预算部分,今年为响应国家全面预算政策要求,把本院2023年事业收入和自有资金事业支出都进行全面预算上报,真正做到全面统筹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入预算15544.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92万元,占1.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5362.72万元,占比98.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支出预算1554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7.10万元,占89.21%;项目支出1677.54万元,占比10.7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9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04.14万,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6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44.1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9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04.14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还有卫生健康支出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81.92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1.35万元,占比99.69%。死亡抚恤0.57万元,占比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款181.92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8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死亡抚恤0.5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7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医疗费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4.20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特种车3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18.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7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未编列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且经费来源为非财政拨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根据工作统一安排,医院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编入2023年部门预算进行综合预算管理,市属公立医院公务接待费由医院收入自行承担,由于2023年为首次编制单位资金预算,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进行比较。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计划用于办公公务接待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根据工作统一安排,医院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编入2023年部门预算进行综合预算管理,市属公立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医院收入自行承担,由于2023年为首次编制单位资金预算,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进行比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特种车3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7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医院医疗服务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安排政府采购167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0.54万元,占比90.04%,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万元,占比9.9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677.5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677.5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