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心血站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中心血站 发布时间:2025-02-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血站职能简介
根据攀财预发[2019]24号文的规定, 市中心血站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全市范围无偿献血招募、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储存、发放及临床用血专业指导。
(二)血站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血站将聚焦“十四五”规划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履职尽责有成效、展示成绩树形象、改进作风强素质工作理念,围绕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政府主导、提升能力建设、优化献血服务和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全面提升血液安全保障综合能力。
(一)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擦亮“健康卫士·热血先锋”党建品牌,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有力抓手,推动党建、党廉、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让高质量党建引领采供血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沟通协调上级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进一步发挥局际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作用,争取各成员单位重视支持,统筹合力提升血液供给及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有序推进血站迁建项目前期工作和智慧化冻库建设,加快推进血站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实现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升临床用血效率,提高血液资源调配能力。
(四)树牢“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街头献血点位布局,推进中心广场固定献血屋改造升级,提升献血服务的便捷性和舒适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多样化开展献血服务、师资培训、工会技能比赛等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做法,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请示,加快推动“三免”政策和金奖献血者优质医疗服务政策在我市落地落实,优化临床用血退费流程,结合实际探索制定无偿献血者优待政策,持之以恒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工作。
(六)以血液质量安全为核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范开展血液检测、质量监测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牢牢守住血站发展安全底线。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血站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体采科、检验科、成分供血科、质量管理科、综合业务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血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0.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3.41万元,主要是血站专项资金增加10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血站2025年收入预算1910.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0.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血站2025年支出预算19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59万元,占52.89%;项目支出900万元,占47.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血站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0.5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0.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血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0.5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3.41万元,主要是血站专项资金增加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血站人员、公用经费及采供血工作的成本费用,确保完成职能工作。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3.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8.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血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7.03万元、津贴补贴22.46万元,绩效工资355.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9万元,住房公积金68.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7万元,离休费16.99万元,生活补助103.02万元,医疗费补助8.70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公用经费88.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3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11.30万元,福利费7.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血站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越野车3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3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采供血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血站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血站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血站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血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血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血站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血站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90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90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