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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激励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1-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攀枝花市激励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措施》的背景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等作为群众

  家门口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守护群众健康的“前哨”。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要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卫生健康服务差距,是夯实共同富裕卫生健康根基的关键,也是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应有之义。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效,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二、《措施》的主要内容

  《措施》共10条,包括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激励机制、优化岗位管理和职称晋升政策、健全在职培训机制、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医保政策支持、增强职业荣誉感等措施,并明确了市、县(区)两级有关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规定了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三、如何组织实施

  由各县(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联合发文行业部门,做好政策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激励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审核: 林天才   责任编辑: 唐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