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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9-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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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全面构建生育支持体系 促进全市人口强劲增长的建议》(第17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新型婚育与家庭文化建设”的建议

  一是开展创评活动,选树先进家庭,促进家庭文明。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争创“五好家庭”、评选“文明家庭”等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倡导科学家教,传播教子方法,深化家庭教育。组织了家庭教育讲师团,进社区、进学校,举办了公益讲座,线上线下为广大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和技巧,传承家庭美德、弘扬优良家风。三是加强“三观”教育,强化婚恋服务,推动移风易俗。邀请了专家对适婚青年进行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三观”专题指导。开展了线上公益联谊交友等活动,为广大单身青年沟通交流渠道。设计制发公益海报,倡导新事新办婚俗新风。

  二、关于“加快补齐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短板”的建议

  一是做好托育服务工作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参与,共同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攀枝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其中对托育服务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印发《攀枝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了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化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供给。积极争取了托育服务项目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2021年我市东区供销社幼儿园托育设施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40万元支持,新增普惠性托位40个。2022年省级民生实事新增84个普惠性托位,争取省级资金42万元。三是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现有幼儿园在满足3~6 岁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积极接收不满3岁幼儿入园,并按四川省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纳入补助。目前设有托班的幼儿园20家。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人员技术培训。已将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员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并将婴幼儿照护类工种作为重点产业工种进一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现全市可开展育婴、保育等职业技能培训的院校、机构十余家,可开展相关技能等级认定机构5家,能够满足婴幼儿照护相关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技能水平评价全链条服务需求。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降低三育成本措施”的建议

  一是率先实施育儿补贴和住院分娩免费服务政策。对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攀枝花户籍产妇,提供住院分娩免费服务,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在医保、商业保险等报销后剩余部分由项目给予补助。对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二是强化生育医疗保障。将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时间从98天延长至158天,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产假期限计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及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报销。未参加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男职工配偶以及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前怀孕并在解除劳动关系后 10 个月内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按规定标准支付。三是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督促指导东区阳城龙庭幼儿园回购,督促东区炳三区幼儿园、西区第三幼儿园和仁和区大龙潭乡幼儿园项目建设。同时,西区第一幼儿园迁建完成,仁和区沙贝路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科技城园区建设完成,并于2021 年9月顺利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超过 50%。四是落实养育婴幼儿税费扣除政策。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四、关于“充分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的建议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女职工劳动保障、休息休假、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的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制度、规章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感谢你们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