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3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部门统筹建立医疗信息化共享平台”的建议
一是搭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17年,全市统一建设了攀枝花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和医疗健康大数据汇集,累计采集整合全员人口信息98.14万人份、居民健康电子档案115.55万份、电子病历2171.43万份,可面向居民提供电子健康档案查阅、电子健康卡申领、就诊记录查询、健康监测等便民服务。
二是搭建市级互联网分院和市级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2025年4月,按照“统筹集约、互通共享、同质高效、便民惠民”的原则,我市启动建设市级互联网分院和市级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截至目前,市级互联网分院已完成省互联网总医院对接,开通了“攀枝花互联网分院”微信服务号,提供线上服务;市级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已完成云平台建设和应用部署,预计年底前完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并逐步拓展至基层医疗机构,建成后将实现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间心电、影像、检验等数据跨机构调阅和结果线上互认。
三是搭建城市医疗集团资源互通平台。2025年3月,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集团为载体,升级“花城健康”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健康信息共享,实现患者健康档案、家医随访、健康宣教等“一站式”管理,目前,已管理慢病患者1.6万人。
二、关于“建立医疗集团内部医保政策互通机制”的建议
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1号)精神,我市制定了《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细则》,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门诊慢特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规定报销,拟定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市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门诊慢特病不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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