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陈泽经营部违反《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3-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陈泽经营部违反《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日期 |
攀枝花市仁和区陈泽经营部 |
生产供应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1.警告; 2.罚款0.5万元。 |
2020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