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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医疗广告审批?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申请人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者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直通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