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我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开展情况如何,是怎么进行互认的呢?

发布时间:2025-05-28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起,根据省上安排部署,我市推进川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2024年,互认机构由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逐步扩大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认项目由112项(其中检验项目45项、检查项目67项)扩增至161项(其中检验项目81项、检查项目80项)。2024年底,全市10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实现互认项目、互认范围、互认标准“三统一”,在互认时,患者向就诊医生出具完整的纸质报告单和影像图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诊疗需要,对标注“川渝HR”互认标识的有关检验检查结果予以互认,同时,在病历中予以记录。
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4〕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