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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民营医院管理的建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9-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营医院管理的建议》(第12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法规,注重‘质量’发展”“引导和促进诚信经营”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攀枝花民营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十七条》(攀卫办〔2019〕36号),明确了对民营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十七个方面的措施,促进民营医疗机构规范、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大医院和质控专家组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医疗废物、医院感染、医疗文书管理,帮助其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将民营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价格信息公示、财务收费管理、知情告知、明白消费落实情况纳入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检查,引导和促进其诚信经营。并进一步优化了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关于“明确办院思路”“培育医院品牌”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在行业管理中,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加强人才梯队和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培育树立医院品牌。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联合体,进行共建共享,提升学科水平,树立医院品牌。

  三、关于“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的建议

  市政府印发《攀枝花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且在全省创新性的提出了允许将多点执业作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条件,促进人才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间规范、科学流动。根据《关于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创新创业和多机构执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四、关于“培育专科医疗服务优势”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通过政策扶持、行业引导、产业培育等措施,积极培育专科医疗服务优势。先后制定了《攀枝花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攀枝花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攀枝花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等促进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充分告知申请人攀枝花市的医疗资源现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高端个性化体检、高端健康管理、医学美容、医养结合等特色专科医院,目前已累计引进了爱尔眼科、美年大健康等5家连锁民营专科医疗机构。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攀枝花民营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十七条》,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以省健康服务业示范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培育一批高端特色专科民营医疗机构,丰富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健康需求。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